
为满足食欲天载配资 ,男子非法收购他人非法猎捕的129只野生麻雀、114只野生斑鸠,还多次在夜间非法狩猎麻雀和斑鸠,并对外出售。11月20日,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起非法猎捕、收购、出售野生动物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书:被告人曲某犯非法猎捕、收购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六个月;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300元以及黑色头灯一个,上缴国库;扣押的野生麻雀胴体等动物组织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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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经审理查明天载配资 ,2024年5月至10月,被告人曲某以食用为目的,以25元现金非法收购李某甲(另案处理)非法猎捕的129只野生麻雀(国家三有保护动物),宰杀后的麻雀在曲某家冰箱内被公安机关查获,经DNA鉴定为麻雀。2024年12月,曲某以食用为目的,以570元现金非法收购王某甲(另案处理)非法猎捕的114只野生斑鸠(国家三有保护动物)。根据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:麻雀每只为300元,129只麻雀价值为38700元;斑鸠每只为300元,114只斑鸠价值为34200元。
除此以外,2025年2月,曲某在明知冠县全域系禁猎区和全年系禁猎期的情况下,多次在夜间采用头灯照射、用木棍打的方式非法狩猎30只麻雀、猎捕20只山斑鸠。同年2月,曲某以每只麻雀2元、每只山斑鸠12元的价格,销售30只麻雀、20只山斑鸠,获现金300元。后经鉴定为麻雀和山斑鸠,系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。根据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,麻雀和山斑鸠每只均为300元,共计价值15000元。3月24日,曲某再次销售非法猎捕的30只山斑鸠时,被公安机关抓获。在本案审理过程中,曲某将违法所得300元退缴至法院。
据悉,在该案的诉讼过程中,冠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审理期间,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人曲某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。协议约定,曲某在协议生效后十日内,支付生态损失赔偿金56900元至冠县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,曲某提供不低于200日(每日不少于8小时)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劳动。
法院认为,曲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、收购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,最终作出上述判决。
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
编辑 郭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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